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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汽车不受《消费者权益法》保护 ? | |||||
| 买汽车不受《消费者权益法》保护 ? | |||||
作者:佚名 理论研究来源:转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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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汽车不受《消费者权益法》保护 ?
家住新都大丰镇的朱刚去年买了一辆汽车。他在购车半年多后的一次汽车保养中得知,自己的车曾被销售商卖过一次,他拿到这辆“二手车”时,该车已至少行驶2000公里。随后,朱刚以欺诈消费者为由将汽车销售商告到武侯区法院。法院以汽车消费属于奢侈消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保护范围为由驳回了朱刚的请求。昨日,朱刚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买主自诉: “新”车行程达2000公里 “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就是欺诈。”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朱刚一气之下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 2005年11月30日,武侯区法院以朱刚的索赔要求无法律依据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我一定要告到底。”朱刚表示,自己有信心在二审中获胜。朱刚的诉讼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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