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缴一年养路费可少缴两个月
本报讯 本月18日到明年1月31日,主城区所有机动车均可缴纳2007年的养路费。市征稽局透露,根据《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业务办理办法》,在此期间一次性缴纳一年养路费的车主,可以优惠两个月。
以下车辆必须缴纳养路费:领有牌照或未领牌照但已上路行驶的各型机动车辆、挂车、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拖拉机;城市公共汽车;上路行驶的专用机械类车;在本市使用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市外车辆;公安、司法部门除按规定免征的定编警车、囚车以外的其他车辆;驻市内的国际组织或外国办事机构的车辆;外国籍或中国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在渝使用的车辆;临时入境后,驻、行我市的各种外国籍或中国港、澳、台地区的车辆。
具体缴费标准为:小车95元/月,客车190元/月吨;货车160元/月吨;小型出租汽车(含10座以下的小型营运车)400元/月;三轮摩托车12元/月;二轮摩托车10元/月。
此外,公路客运附加费具体征收标准为:20座(含20座)以下的客车65元/月座;21座(含21座)以上的客车52元/月座;货车25元/月吨。
个别特殊性质的车可以按日征收养路费,比如:临时上路行驶、征费吨位在20吨以上(含20吨)的吊车、40吨以上(含40吨)的挂车和专用机械类车;报停、停征、停驶期间进行大修、中修或接受年检(审)需行驶公路并经征稽机构核准的车辆;事前申报改变使用性质、超出使用范围、变更使用单位不足1个月并经征稽机构核准的减征、免征车辆和新购置或领用临时牌照(不含领用临时牌照的待报废车)不足1个月的车辆。
征稽局强调,根据《办法》规定,新车车主从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之日起,在公安管理部门入户后15日内,必须到征稽局办理车辆的养路费缴纳手续。
10家长期欠费企业曝光
本报讯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六大队昨日通过媒体发布消息:巴南区10家长期不缴纳养路费的企业(见附表一),成为本次追讨目标。这些车主中,有的拥有时值百万元的林肯车。
执法总队介绍,之所以让第六大队率先在全市开展追讨养路费,是因为目前巴南区范围内欠养路费的车主比较多,欠费时间长、欠款金额大。
这次首批公布的10家企业,涉及欠费车辆13辆。从公布之日起,执法部门将向这些单位和车主发出《追缴通知书》。车主如能在3个月内主动上门补缴,可免于处罚;拒不缴纳的,将被当地法院强制执行。
附表一:10家欠费企业和车辆
| 车牌 |
车籍单位 |
车型 |
欠费时段 |
| 渝A15171 |
重庆市小泉宾馆 |
重庆小客 |
2006年1月12006年12月 |
| 渝A06552 |
重庆市小泉宾馆 |
重庆大客 |
2006年1月12006年12月 |
| 渝A13204 |
重庆市小泉宾馆 |
解放小货 |
2006年1月12006年12月 |
| 渝A02476 |
重庆宏达动力科技公司 |
长安小货 |
2006年1月12006年12月 |
| 渝A44444 |
重庆宏达动力科技公司 |
林肯 |
2006年1月12006年12月 |
| 渝B13378 |
重庆金辉运输有限公司 |
长安小货 |
2005年7月12006年12月 |
| 渝B17332 |
重庆田昌实业有限公司 |
航天 |
2005年7月12006年12月 |
| 渝A07659 |
三四零三厂杨树培 |
兰鸟 |
2005年6月12006年12月 |
| 渝B06366 |
重庆渝州齿轮厂 |
东风 |
2005年6月12006年12月 |
| 渝B18239 |
巴南区双新乡人民政府 |
野马 |
2005年10月12006年12月 |
| 渝B19261 |
重庆六棉纺厂 |
丰田 |
2005年7月12006年12月 |
| 渝B20660 |
重庆福润机械公司 |
北泉 |
2005年11月12006年12月 |
| 渝B15112 |
巴南区新工地圣洁机械加工厂 |
长安小客 |
2005年7月12006年12月 |
交行20家网点可缴费
本报讯 为缓解市民缴费难,市征稽局今年与我市交通银行合作,在其麾下20家网点开辟了银行缴纳养路费的功能(见附表二)。市民除在征稽局下属各个征稽局缴纳养路费外,还能在这20个网点缴费,不另收手续费。
征稽局特别提醒广大车主,缴费时一定要带上路桥IC卡,并对其信息进行初始化,以确保缴费成功。
附表二:20家缴费网点和地址
| 交行重庆营业部 |
渝中区中山三路158号 |
| 交行人民路支行 |
枣子岚垭13号 |
| 交行渝中支行营业厅 |
渝中区邹容路149号 |
| 交行沙支行营业厅 |
小龙坎新街22号 |
| 交行大庙支行 |
建新北路86号 |
| 交行新牌坊支行 |
嘉州花园A1A2 |
| 交行龙溪镇分理处 |
金龙路131号 |
| 交行花卉园分理处 |
花卉园西路24号 |
| 交行长安分理处 |
鲤鱼池长安公司A栋 |
| 交行南坪支行营业厅 |
南坪西路双石街1号 |
| 交行南城支行 |
南城大道205号 |
| 交行九龙坡支行营业厅 |
谢家湾正街102号 |
| 交行渝州路支行 |
渝州路100号 |
| 交行北部新区支行 |
渝北龙溪镇加新路8号 |
| 交行大渡口支行营业厅 |
钢花路724号 |
| 交行北碚支行营业厅 |
碚峡西路2号 |
| 交行李家沱支行 |
李家沱正街 |
| 交行巴南支行营业厅 |
鱼洞下河路36号 |
| 交行江北支行 |
|
| 交行科园路分理处 |
科园一路2号 |
四成新车车主忘缴养路费
本报讯 针对即将开始征收的2007年养路费,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第六支队分析了一年以来拖欠养路费的主体人群,有5类人容易“忘记”缴纳养路费。
第一类是新车车主。许多新车车主都将自己的车辆交给车行办理入户手续,但车行往往只到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没到征稽局办理养路费手续。目前,这类人群的欠费比例达到40%;
第二类,有的单位倒闭或被兼并,车辆也随着单位的消失而被原车主转卖他人,导致养路费拖欠;
第三类是由外地转籍到重庆的车辆,到公安部门办理上户手续,却未办理养路费;
第四类是不可抗因素造成车辆毁灭或消失,之后又未办理消户手续,造成欠费;
第五类是恶意拖欠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