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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协警示:购买汽车相关优惠应做书面协议 | |||||
| 消协警示:购买汽车相关优惠应做书面协议 | |||||
作者:佚名 理论研究来源:转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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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警示:购买汽车相关优惠应做书面协议
西安2月1日电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特别消费警示:消费者购买汽车时最应看重的是汽车的性能、价格和售后服务,不能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相关优惠政策应做书面协议和责任确认。 西安消费者任女士于2005年一次性在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两辆轿车,当时还随车赠送了两张价值600多元的免费保养卡。买车之后,任女士兴冲冲地拿着保养卡前去保养,却被告之卡不能用了。任女士多次找到销售方要求解决,不但没有效果,反而受了不少气。无奈之下,任女士将此事投诉到陕西省消协。 陕西省消协在调解中发现,一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谁销售谁负责”的规定,一味把责任往厂家推,拒不承担义务,所以使问题长久得不到解决。为此,陕西省消协发布特别消费警示:消费者购买汽车时,不应轻信销售商,特别是一线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相关优惠(特别是免费保养卡、美容装潢等)政策应做书面协议和责任确认;尽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诚信经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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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研究录入:冉律师 责任编辑:冉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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