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在线咨询 | 理论研究 | 在线律师 | 赞助朋友 | 祝福 | 环球教育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交通事故网 重庆交通事故律师网 重庆交通事故赔偿网 >> 理论研究 >> 处理指南 >> 理论研究正文 | ||
|
|||||
|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办? | |||||
|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办? | |||||
作者:佚名 理论研究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31 ![]() |
|||||
|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办?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夜间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时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110)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救(医疗急救求助电话:120或110)。如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求救电话:119或110)。 3、保护现场。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能随意挪动位置。为抢救伤者,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当事人在警察到来之前,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保护好现场。 4、抢救伤者或财物。当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设法送附近医院抢救治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抢。 5、做好防火防爆敫措施。当事人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导擎,消除火警隐患。现场禁止吸烟。如是载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除将此情况报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做好防范措施。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应积极配合协助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听候处理。 7、 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
|||||
| 理论研究录入:cq122 责任编辑:cq122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理论研究 | ||
| 公安部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 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 交通事故公开处理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向保险 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法医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 法医学尸体解剖 GA/T 147—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
此网站版权归重庆交通事故赔偿所有----
本站系非商业性的公益网站,所载文章仅供网友学习、研究以及为网友提供更多信息所用。如果作者或网站所有者不希望本站使用其资料,请即通知,本站将尽快删除。
|
|